主要发给前来新加坡与儿女团聚的长者。每次可停留新加坡6个月,到期可再续。凡新加坡永久居民的父母和岳父母,均可申请。无需交保证金。
长期社交访问准证(LTVP)是因探亲、开拓事业、就业、陪读原因须在新加坡长期驻留的人士须申请长期访问准证。就业准证持有人(P1、P2)可以为下人士申请长期社交观光准证: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普通法)、未婚女儿(21岁以上)、残疾子女、继子或继女。长期社交准证持有人如果要在新加坡工作,必需自行申请就业准证或工作准证。
谁可以申请:
1.公民或绿卡(PR)的家属或父母
2.2013年3月1日前,买房申请的5年长期探访准证。
3.新加坡政府大学、理工、及部分私立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
4.EP或Entrepass达到条件的父母。
5.其他(如:来新演艺,来新工作培训、陪读等)
无法直接申请绿卡,但可作为家属与担保人一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