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教育网导读:无论你是因为什么原因,当你留学后决定要回国发展记住要开设《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用来证明留学人员在国外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连续进行学术访问/攻读学位6个月以上并完成任务/取得学位。不适用于自费赴国(境)外学习语言的语言生、短期培训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及商业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公派留学回国人员,学成回国前,可凭学位证书或导师签发的证明信 、 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来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尚未报到留学回国人员,需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自费留学回国人员,已到使馆报到的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护照
学位证书
护照照片页、出境边防印章页、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回国机票(或订单)
尚未报到的人员,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
已回国留学人员 (回国期限不超过半年者) 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护照
委托人在有效期内的护照照片页、出境边防印章页、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委托人国内所在单位的证明信
经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中需写明委托的事由、委托人在新学习、结业时间和相关简况,并写明办理人员的护照号码。
正常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当即可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手续费10.00新元。
教育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
每周四上午 9am-11:30am (节假日除外)
上述内容自2003年6月1日始实行。
留学回国人员文凭认证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切实履行我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满足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及其他外国学位获得者在我国升学、就业需要,同时为我国招生和用人单位鉴别外国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证书提供咨询意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指示精神,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展对留学人员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服务。
留学回国人员学位认证小贴士
新加坡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FA地图)认证学位
带好学位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学位认证通常只认证复印件,会在复印件上给你盖一个外交部的章,证明这份材料是真的。手续费用:10元。
下载公证认证申请表(PDF文件)填写完整;如果不方便下载,可以去使馆11号窗口直接拿(不用排队)。
学位复印件(有MFA盖章的)
学位复印件
到11好窗口排队等候办理学位认证
关注新加坡教育网,更多精彩留学教育资讯为你定时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