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Trust),是一种法律契约,信托设立人(settlor)设立信托,把财产放到信托中(trustee)。
已经放到信托中的财产属于信托所有,由委托人根据设立人的意愿来管理和分配财产。所以信托的核心是委托人将一定的资产、财产或款项交托给受托人,以使受益人受益。
那么新加坡信托主要有哪几种类型呢?
1、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Testamentary Trust)或生后信托在信托人去世后才生效。委托人制定遗嘱信托后,其财产将被转移到信托中,并受到遗产管理状(Grant of Probate)程序的约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委托人的精神能力严重恶化(如患有痴呆症或昏迷等情况),则无法进行信托分配。设立遗嘱信托的费用相对较低,一旦启动遗嘱认证程序,仅需支付年费。
2、生前信托
生前信托(Inter Vivos Trust)是在委托人在世时设立的,一旦设立就成为法律实体。委托人的财产在其一生中存放在生前信托中,并允许提名中央公积金(CPF)和保险计划的受益人。即使委托人在精神上失去行为能力,甚至去世,受托人仍会照顾信托的受益人。生前信托允许委托人随时修改意愿书(Letter of Wishes),其中包含资产分配和金额等信息。生前信托的好处在于可以保护资产免受债权人和不必要的税务干扰。然而,设立生前信托需要支付较高的费用,并涉及印花税和其他各种费用。此外,一旦信托成立,还需要立即支付年度管理费用。
3、备用信托
备用信托(Standby Trust)是遗嘱信托和生前信托的综合体。备用信托非常受欢迎,因为委托人可以充分利用两种信托形式的优势。在委托人健在时,备用信托可能只有一小部分或没有资产存放其中,它包含了关于委托人精神能力丧失的规定,并允许提名中央公积金和保险计划的受益人。此外,备用信托无需费用用于资产转移和日常管理。备用信托的费用相对较低,适合财务结构简单,中产及以上家庭选择。
以上就是新加坡信托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获取更多新加坡留学、考试、签证、移民等资讯,请持续关注新加坡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