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留学生注意啦!如果毕业后回国发展,最好到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教育处办理一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备用,不仅可以用于在中国落户口,还可以享受买免税车等待遇哦~
适用对象
1、在新加坡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攻读学位,在新连续就读时间一年以上并完成学业者。
2、国家公派或单位公派,在新加坡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学术研修、学术访问,时间在6个月以上,并完成任务者。
小编提醒:
1、不适用于自费赴国(境)外学习语言的语言生、短期培训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及商业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2、留学新加坡后未在使馆报到的留学人员,需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需提供材料
1、国家公派/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可携带以下材料来使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①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本校导师签发的完成学业证明信);
②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照片页);
③回国机票(或订单)复印件。
2、在政府学校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可携带以下材料来使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①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通过论文评审和答辩但尚未拿到学位,可由学校出具证明。
②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照片页);
③回国机票(或订单)复印件;
④学生证等复印件。
3、在私立学校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可携带以下材料来使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①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照片页);
③回国机票(或订单)复印件;
④学生证等复印件。
注:在新加坡私立教育机构就学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以上者,就学期限须满2年或2年以上,否则不予办理。
4、已回国留学人员(回国期限不超过一年者)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委托人护照复印件(照片页);
②委托人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委托人国内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信或街道证明信原件;
④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由、在新学习和结业时间及相关简况,并写明被委托人的护照号码;
⑤被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⑥私立学校毕业学生请提供中国学生在新加坡私立教育机构就学情况证明表。
办理时间
每周二、四上午9:30—11:30(节假日除外)
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适用于学成回国人员,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留学人员保存,其他单位可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不得收取原件;第二联用于购买免税轿车,将由海关收取;第三联由使馆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