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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基本要求

2013-12-26 13:03    阅读量:2066

新加坡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基本要求。首先,我们要办理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经历证明及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凭证,而且他们在创办企业、安排工作、落转户口、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购置住房、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够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新加坡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基本要求:

1、 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 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 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 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 上海 、深圳)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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