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教育网

新加坡留学毕业后回国注意事项

2015-03-12 14:33    阅读量:1926

新加坡留学生假如毕业后回我国,最好处理一份留学回国人员证实备用,用于在我国落户口,还能够买免税车等。这个证实需要到我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教学处处理。

一、适用人员

1、在新加坡规范高等校园或科研组织进修、学术拜访、攻读学位(学历)并寓居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作业的留学人员。

2、以中外院校联合培育、校际沟通或中外合作办学方法来新留学并寓居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作业的留学人员。

3、就读新加坡私立校园,获颁第三国学位(学历)并且在新寓居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作业的留学人员。

4、持有用我国护照。

二、处理方法

(一)到使馆处理:

登入页面进行挂号注册,在网上提交请求资料,提交成功后按以下需求处理:

1、国家公派/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可带着以下资料来使馆处理《留学回国人员证实》:

(1)留学人员挂号表

(2)当时有用护照原件,以及护照相片页复印件

(3)校园证实信原件:须注明从何时到何时,在何组织,做什么学习或研讨项目,并有证实人签字或有校园公章

(4)回国机票,或电子机票承认件

2、在政府校园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可带着以下资料来使馆处理《留学回国人员证实》:

(1)留学人员挂号表

(2)当时有用护照原件,以及相片页复印件

(3)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经过论文评定和辩论但没有拿到学位,可由校园出具证实

(4)终究毕业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5)回国机票,或电子机票承认件

3、在私立校园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可带着以下资料来使馆处理《留学回国人员证实》:

(1)留学人员挂号表

(2)经校园签字盖章的《我国学生在新加坡私立教学组织就学状况证实表》原件

(3)当时有用护照原件,以及相片页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经过论文评定和辩论但没有拿到学位,可由校园出具证实

(5)终究毕业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6)回国机票,或电子机票承认件

4、已回国留学人员可托付他人来使馆处理,须提交下列资料:

(1)留学人员挂号表

(2)若是私立校园学习人员,须供给经校园签字盖章的 《我国学生在新加坡私立教学组织就学状况证实表》原件

(3)托付人当时有用护照相片页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经过论文评定和辩论但没有拿到学位,可由校园出具证实

(5)终究毕业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6)托付人国内所在单位的在职证实信或可证实托付人当时在国内寓居的大街证实信原件

(7)经托付人亲笔签名的托付书,写明托付的事由、在新学习和毕业时刻及有关简况,并写明被托付人的护照号码

(8)被托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二)假如没有时刻到使馆处理,也能够网上请求,邮寄处理进行挂号注册,在网上提交请求资料,提交成功后按以下需求处理邮寄请求:

1、攻读学位(学历)人员须邮寄以下资料:

(1)留学人员挂号表

(2)当时有用护照相片页复印件。

(3)校园证实信原件:公立校园就读人员须供给校园开具的学位颁发证实信原件;私立校园就读人员须供给经校园签字盖章的《我国学生在新加坡私立教学组织就学状况证实表》原件。

(4)最终毕业证书复印件

(5)回国机票,或电子机票承认件。已回国人员请供给回国时入境章复印件,并用红笔圈出。

(6)贴足新加坡邮资并写明白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

2、拜访进修、博士后及其他留学人员须邮寄以下资料:

(1)留学人员挂号表

(2)当时有用护照相片页复印件。

(3)校园证实信原件:须注明从何时到何时,在何组织,做什么学习或研讨项目,并有证实人签字或有校园公章。

(4)回国机票,或电子机票承认件,已回国人员请供给回国时入境章复印件,并用红笔圈出。

(5)贴足新加坡邮资并写明白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

3、邮寄注意事项:

我处在收到合格的电子请求及邮寄资料后,于10个作业日内邮寄出留学回国证实。

(1)我处邮寄地址: 150 Tanglin Road,Singapore,247969。请在信封右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证实”字样。

(2)回邮信封需求用英文精确填写收信人名字、地址及邮编,并确保回邮地址三个月内有用。对于邮资请详细查询新加坡邮政局(Singapore Post)。

(3)资料不完全者请勿邮寄,避免因无法处理而形成资料丢失。

(4)请求资料恕不退还,请勿邮寄毕业证书原件等资料。

(5)当时暂不供给特快专递效劳及世界邮寄效劳,望予体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留学回国人员证实》只适用于学成回国作业人员,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留学人员保留,其他单位可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不得收取原件;第二联用于采购免税轿车,将由海关收取;第三联由使馆存查。

2、以中外院校联合培育、校际沟通或中外合作办学方法出国的留学人员,以及获颁第三国学位(学历)的留学人员,《留学回国人员证实》中的学历层次选择为“其他留学人员”。

3、留学人员在国外接连取得多个学位(学历)的,只就某一段学习阅历在其回国作业前开具一次《证实》,其他留学阅历在请求人供给有关证实资料的前提下,可在补白中进行证实。

4、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实》不收取任何费用

使馆地址:150 Tanglin Road,Singapore 247969(不从正门进,直接进侧门,有个小窄路,直接上去即是)

处理时刻:每周二、四上午9:30—11:30(节假日在外)

若想了解更多关于新加坡留学信息,请登录新加坡教育网查看。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90120 苏ICP备17009794号-33 版权所有:南京课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marler.cn

在线留学评估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出国留学时间
计划在国外完成
高中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大学
在读学校
在读年级
在读专业
拟读专业
外语成绩
TOEFL
  • TOEFL
  • IELTS
  • GRE
  • GMAT
  • AEIS
为了能够得到准确的评估结果,请您尽可能的将信息填写完整 提交评估 重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