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在迈向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中,特别是在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比较自觉地把学校德育摆到它应有的位置上,像抓经济建设一样大力发展学校德育。三十多年来,新加坡学校道德教育留下了一串明晰可鉴的轨迹。
(一)自治时期的伦理教育阶段(1959年-1965年)
在这一时期,由于新加坡归属马来西亚联邦,实行有限的“内部独立”制度,所以,政府并没有在全社会推行“共同的价值观”,而国家意志的养成也没有全面地渗透到新加坡各类学校的道德教育中去。这一时期学校的道德教育主要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施:
(1)华校开设伦理课。1959年新加坡实行自治后,当政党一一人民行动党很快制定了国家统一的教育制度,改变歧视华校现象,实行华、英、马来和印度四种学校平等,学校德育由各类学校分而治之,华校遂恢复认同中国,以儒家伦理为根本,开设了伦理课,进行伦理教育。其目的在于陶冶学生的个性,培养个人良好的品德。
(2)颁布中小学伦理教学大纲。20世纪50年代末,新加坡颁布了中小学伦理教学大纲,大纲规定了中小学实施伦理教学的目标、主要内容和教学方法等等。其目的也是为学生性格的发展打好基础,以便使他们将来成为有自尊心的人,成为好公民。
(二)独立后的公民教育阶段(1965年-1979年)
随着1965年新加坡完全独立而成为一个主权国家,国家意志对学校道德教育的影响也逐渐加强。其主要体现在强调培植学生的国家意识上,即如何使学生认同这个国家及其利益,从而自觉地去维护国家利益,增强社会责任感,对国家对社会尽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当时,在新加坡确立的教育目标中对这一价值取向作了明确的说明“培养足以发展适应性、创造性、社会责任与效忠本共和国的习性与态度,还要努力培养国家经济建设所需要的各种能力。”学校道德教育正是按照这一价值取向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