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证种类
旅游签证(L) 发给前往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
访问签证(F) 发给应邀赴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学术交流、短期进修实习不超过六个月的人员,须提供中方的邀请函电。
职业签证(Z) 发给赴华任职、就业人员及其随行家属。申请人须提供《外国人在华就业许可证》或《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中国被授权单位的邀请函及本人体检证明(本地体检只限在新加坡中央医院)。
学习签证(X) 发给前往中国留学、进修、实习六个月以上的人员。申请人须提供入学通知书、中国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被授权单位签发的JW201或JW202表以及本人体检证明(本地体检只限在新加坡中央医院)。
定居签证(D) 发给前往中国定居的人员。须提供经中国公安部门批准的定居身份确认表及体检证明(本地体检只限在新加坡中央医院)。定居身分确认表由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在华亲属向申请定居的中国市、县公安部门申请获得。
过境签证(G) 发给须经中国过境的人员。申请人须持有前往第三国的机票、车票或船票。已订妥联程座位搭乘国际航班从中国直接过境、在过境城市停留24小时以内不出机场者,可免办过境签证。
乘务签证(C) 发给前往中国执行国际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列车乘务员、飞机机组人员、海员及随行家属。
记者签证(J) J-1签证发给申请常驻中国的记者;J-2签证发给临时前往中国采访的记者。申请记者签证,须提供中国主管部门的批准函电。常驻人员还须提供体检证明(本地体检只限在新加坡中央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