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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中国留学生安全须知

2013-09-11 20:45    阅读量:1845

为了维护广大中国留学生的权益,保护留学生安全,根据新加坡移民与登记局对海外留学生的有关要求,新加坡教育网咨询顾问李老师制定了《留学生安全须知》,提醒同学们注意自身安全,维护自身权益。

一、基本安全常识

1、回到家门之前准备好开门的钥匙,不要站在门口才来找钥匙。

2、开车送朋友回家,要等朋友进了家门才好离开。

3、平时在身上一定要备有各种金额的零钱(硬币)。

4、发生不幸时,一定要镇定,记住对方的特征。

5、皮夹内放有自己的名字及亲友名字、电话的小卡片。

6、开两个以上的银行户口,平时只要带放零用钱(出门够用就好)的提款卡。希望能把意外降到最低,若不幸发生了意外,也尽可能将伤害减到最少。

7、进出电梯注意同乘者是否面露邪恶、不按楼层,尽量站在控制钮的地方。一旦被攻击,立即用手拍打每层楼按钮,此时,电梯会在每个楼层停一下。同时对外大喊失火了!不要徒手跟歹徒搏斗。

8、如果与人合租房,必须约法三章,不得随意将钥匙交给其他朋友,免出意外。

9、租房时,应依法签订合约。房租不要通过中介转交,而应按月向房东支付,以免不良中介或房东捐款潜逃。

10、新加坡租房的一般规则是向房东缴纳等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的费用作为押金,退房时退还。如搬入时房屋、家具已有损坏,应与房东签订书面协议,以避免退房时房东解雇克扣押金。

11、一旦发现被跟踪时,可以用脚踢或用皮包拍打路边停车,触发报器响声,引起别人注意。

12、在图书馆、教室等公共场合暂时离开座位时,不要把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留在原位,而应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要用链条锁锁好。

13、不要使用书包在教室、餐厅、图书室等公共场所占位。

14、在乘坐飞机时,不要帮陌生人托运或携带行李。新加坡对携带枪支、毒品的当事人,可处以死刑,而不管当事人是否是枪支、毒品的所有者。

二、新加坡移民局对外籍留学生的有关管理规定

1、持有博伟教育集团所属各院校学生准证的海外留学学生,在没有得到本校的许可下,不得在其他学校上课。

2、在新加坡的海外留学生,一律不可在新加坡的任何场所从事任何工作。违者,被移民局发现和处理,后果自负。

3、如学生因故缺席,需递交请假条和有关证明信(如病假单、机票),并获得校方批准方为有效。若需提早下课,必须得到老师及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的同意。学生没有出示病假单、机票等合理的证明信,又未获得校方的许可下缺课超过7天,校方有权报告移民厅取消该学生的学生准证,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国,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4、学生的每月出席率必须达90% 以上,低于90% 出席率的学生,学生证将无法获得续签。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国,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5、为了方便学生、家人、学校三方的联系,本校规定如学生不在本校管理的宿舍住宿时必须及时将变动的联系地址和电话报告校方。因此而导致三方失去联系,本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校方有权拒绝新来学生在尚未完成原报读课程时的情况下申请转学。擅自办理转学者,所交学费不予退还,转学申请若被移民厅拒批,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国。学生无论任何原因要求退学回国,所交学费不予退还,一旦向移民局申请,则无法返悔。

7、学生在首次续签学生准证时,学生必须交另三个月的学费。学生必须留意自己的学生准证到期日,并提前一周至办公室找负责人帮助办理续签手续。愈期不办则无法续签。

8、新加坡移民与登记局严厉要求学生必须随身携带学生证,以作身份证明。不遵守规定者引起的处罚后果,自行承担。若学生准证遗失,须另交行政费60新元,协助补办。

三、学生权益与投诉渠道

(一)退学学费退还规定

在和学校或学校指定的代理人签订协议之前,学校管理者和他们在海外市场的工作人员,将会确保现有的及学校将提供的课程或计划的内容、学习期间学校将颁发的证书/文凭/学位、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透明度及简单易懂,并将尽力使申请者及其父母对所申请的课程以及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的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费用有全面概括的了解。  即便已签订协议,在开学前后,学校管理者都有处理学生退学的准备,并希望妥善解决学费退还出现的争议。

(二)学生转学政策及退款条例

倘若学生希望转入另一间学校就读,须首先填妥一份要求转学的表格,并亲自递交给学生服务执行人员,以便给予处理和帮助。在收到学生父母或其在新加坡的监护人的书面证明之后,学校将进一步提供帮助尽快将转学申请递交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依照本校的退款条例,学费(如有)将退还。

 

1、学生(包括转校生)如在报名后提出退出申请,学校将扣除注册费,余款于两周内退还。

2、如在报名七天后(移民与关卡局批准前)提出退出申请的,学校将扣除注册、行政及手续费,余款(如有)于两周内退还。

3、移民与关卡局批准后,学生本人未抵达新加坡前而提出退学的,学校扣除注册、行政费以及所报读课程学费总额的20%,余款于两周之内退还,其他一切官方费用自理。

4、转校生在报名的七天后提出退学的,学校将扣除200元新币,余款于两周之内退还。

5、转校生如在移民与关卡局批准之后并获得学生准证七天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将扣除500元新币,余款于两周之内退还。

6、如申请人的申请被拒,学校扣除200元新币,余款于两周之内退还,如转校生的转校申请被拒,扣除注册费,余款于两周之内退还。

7、学生在入境后的七天之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只退还50%的学费,其它费用不予退还。

8、学生在入境后的七天之后提出退学的(包括转校生),所交之各种费用一概不予以退还。

9、凡是未持有本校学生准证的本地学生或外籍学生。

(1)在开课前的十四天提出退学的,扣除注册费,余款于两周之内退还。

(2)在开课前的十四天之内提出退学的,扣除学费的20%,余款于两周之内退还。

(3)在开课后的七天前提出退学的,扣除学费的50%,余款于两周之内退还。

(4)在开课的七天后提出退学的,所交之各种费用一概不予以退还。

10、凡犯移民与关卡局主要条规、如出勤率少过百分之九十或连续七天或以上无故缺席者,以及违反学生准证的条规,如非法工作,将失去要求退款的资格,学生证也将依法取消。

11、倘若学校未能在开课后的十四个工作日期满开课;或学校未能在结束日后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完成课程;或学校在课程完成之前终止课程,学费全数于两周之内退还。

(三)说明

1、所有退款事宜一律在两周之内处理和完毕。

2、凡由于个人原因,如违反移民厅有关条例而未获得学生证或学生证被取消者,均不在上述退款范围之内。

3、本校对此条例保留修改的权利。

4、一切退款将以本校支票支付给学生本人。

(四)学生投诉及解决争端渠道

学生可通过登门、电邮、电话、传真以及在进行茶会时向学生服务执行人员或学生事务董事提出投诉。

学生服务执行人员或学生事务董事将依照投诉程序,进行有效的处理、查询以及解决该学生的设诉。

如果还有异议(依照投诉程序)学生可以自行通过新加坡消费者协会或小额索赔法庭来协助调解。

1、新加坡消费者协会(电话:64631811)

2、小额索赔法庭(电话:6435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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