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德目主义和全面主义相结合的学校德育,新加坡教青部倡导了各种各样的德育途径,主要有:
(1)生动的课堂教学。新加坡通过课堂教学实施道德教育,具体分为课堂教学和各科教学,其中以道德课教学为主,是德、智、体、群、美五育之首。根据新加坡教育部规定,小学德育课为必修课,采用本民族语言教授。学校开设的《好公民》科,其教学目的十分明确,即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行为和忠于国家的观念。中学一、二年级开设的《生活与成长》科为英语教学的道德教育必修课。到中学三、四年级、学校开设宗教知识和儒家思想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信仰任选一门进修和考试。自1992年起,新编写的《新公民学》课程取代了原中三、中四的宗教课。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采用实用性、操作性很强的课堂教学方法和教材,是新加坡学校德育的一大特色。为了加强德育课教学,新加坡政府要求各学校都应设立道德教育研究室,挑选合格的教师授课,并规定校长必须兼任德育教研室主任。学生升学时,道德课分数要计人升学考试的总成绩中。此外,在各科教学中,也很强调进行道德教育,尤其历史、地理、语言文学等科目都规定了德育的目标,把德育工作作为对各科教学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2)严格的日常行为准则教育。新加坡政府认为,体现社会道德要求的行为准则是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他们认为,确定一系列行为准则规范是十分必要的,要让学生通过学习,把这些行为准则熟记于心。学校应以此为出发点,对学生进行严格的道德和纪律训练,直至内化为学生下意识心理的一部分,做到完全自觉地遵守,并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习惯地、正确地表现出来。为了增强学校德育的成效,新加坡各学校都制订了与新加坡法律规范、社会公德相一致的、且适合学生认知层次的日常行为准则,要求学生加强对这些行为准则的学习和训练,并经常根据日常行为准则进行自我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