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价值澄清法。这种教学法是通过道德或价值观的自由选择、反省和行动澄清而得出来的,因此,重视道德或价值观的形成过程。新加坡教育部把拉斯提出的价值橙清法的三个阶段七个步骤简化为五个步骤:①认清问题,找出各种可能的选择。②衡量各种选择的利弊。③考虑各种选择的后果,作出选择。④珍惜并愿意公开所作的选择。⑤根据自己的选择采取行动。在教学上,为了避免学生以自己的好恶去作选择,应强调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要求教师指导学生,传递社会文化所既有的价值观,指出符合社会标准的道德或价值观,以“澄清”学生的非道德的、不正确的价值判断。
(4)道德认知发展法。这是美国德育学家科尔伯格提出的德育教学法,主要是通过讨论道德两难问题,了解学生的德育认知发展,并将学生的道德认知提高一个层次。在教学上,采用道德两难困境的讨论,促使学生多方考虑,然后提出解决的方法,说明原因,并聆听及参考其他同学的意见,以便和自己的想法相比较后作出选择。其特点是通过教学剌激学生认知结构的改变,提升道德认知层次,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新加坡教育界认为,道德认知发展可分为三个时期六个阶段,每个阶段都以不同的观点从事道德判断。①习俗前期。阶段1:惩罚与服从的取向。阶段2:相对互利的取向。②习俗时期。阶段3:人际关系和谐(好孩子)的取向。阶段4:维护社会秩序的取向。③习俗后期。阶段5:社会契约的取向。阶段6:普通性道德原则的取向。
以上四种教学方法不是僵化的模式,教师在教学时是灵活使用的,如何取舍,需视哪一种教学法能更有效地达到教学目标,以及视学生的认知阶段而定。此外,教师可采用讲述、讨论、辩论、唱歌、角色扮演、参观、游戏、实践等方式及充分利用视听教具,加强教学效果。
总之,新加坡的学校道德教育,根据儿童在不同阶段的道德认知发展水平,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法,归纳起来为“六顺”:①顺情——在德育中提倡动之以情。②顺理——要求在教授中晓之以理,认为悖理或强词夺理会适得其反。③顺性——要求依学生个性和不同年龄特性予以教育,以便自然而入。④顺势——根据教学形式的不同,提出适时的教育。⑤顺利——因势利导。⑥顺真——讲真话,实事求是。